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病因不外内因与外因两个方面。“内因是变化的根据,外因是变化的条件,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”,是一经典的哲理,也是事件变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之一。某些人在同样的紧张刺激下,患病概率却各不相同,即说明了人格特征及行为方式等到内因起了作用。引起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内因主要有性格内向、孤僻、情绪不稳定等性格缺陷,对外界刺激耐受性差,适应环境、应付事物的能力不足等;外因多者持久有强烈精神刺激,如家庭纠纷、恋爱挫折、事业失败或人际关系紧张,持久的脑力、体力劳动,睡眠不足等。在外界因素限作用下,高级神经中枢过分紧张,因而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。
植物神经紊乱与精神病患者的早期临床症状基本相似,其根本区别在于:
精神病患者的思维、情感及言语、行为动作与外界环境不协调,不能被人理解,患者认识不到自己有病,不会向别人诉说自己的痛苦,不愿接受治疗,有的蓬头垢面,赤身裸体,没有羞耻感,有的不能自理个人或家庭生活,妨碍了工作和学习。常给家庭、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和负担,甚至脱离或歪曲现实。而且,具有明显的遗传倾向。
植物神经紊乱是一种心理生理性疾病,是可逆性的。患者常常能主动就医,能详细诉说自己身体上及精神上的各种不适感或痛苦,有主动要求治疗的愿望。大部患者能控制自己的言行。除有时影响工作效率外,对家庭、社会一般不会造成危害,也能料理自己的日常生活,基本能继续原来的工作。不具有遗传学的特征。本文章链接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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